一个12、3岁的小孩,拿着枪,射向美军一个士兵的时候,却打中了他的亲人,他扔下枪,跑向他亲人的尸体,血染上了他的那件崭新的足球球服,在那个地方,一切都是破旧的,而他的那件球服却是崭新的,视觉反差狠大。。。
一个孩子,拿枪杀人,何等的可怕?
而那件衣服的新,足以显示他必死的决心--临行前要穿上新衣服,就像死刑犯在执行前要好好吃一顿一样。。。
当我重温这部电影,感觉就是一种心酸,好好的人,好好的衣服,就在战争中逝去。。。
那个小孩雪白干净的球衣后面印的黑色的12号,跟染上的红色的血,路旁的黄色尘土,形成了鲜明的反差。。。
哎。。。作孽吖。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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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on 2007-01-20 21:15 мè.尐拉絲 阅读(190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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