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报上网上轰动的话题可能莫过于“艳照”,偶不是陈冠希的FANS,亦不怎么看他影视,更不会去买他的CD,其实事不关己,本可漠然置之,只因新闻炸得偶头有点晕乎,忍不住想插上几句。
偶认为这也并不是件大事,无非某人的爱好有些怪癖,但这样的怪癖在网上也常常所见,好像也没引起如此的效应,如果当事人不是当红的明星,或许一切也就见怪不怪。当然,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理应处处收敛自己,给观众带来正面的教材,但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,毕竟年少轻狂,难免会做错事,比起杀人放火打劫之行为,陈冠希还不以致死吧?试问那些一脸愤世嫉俗的正人君子,扪心自问是否一样可以无愧于心?而且所拍的艳照也都是出于自愿,并非强迫并非偷拍并没变态地挂在网上作宣传,只不过不够谨慎,让人钻了空隙,结果导致万劫不复,踢入海底。
是人,都会有做错的时候,错了就该站出来勇于承认,接受教训,然后加以改之,男人如此,女人亦如此。这件事上陈冠希是该负很大的责任,但不必把所有责任一股儿压于他身上,那些装作一脸无辜和委屈的女主角们更不应一味地指责对方,好像那时候的放纵是出于被迫出于无奈。放纵,确实可以让人刺激,让人快感,但应知道放纵后或许会带来的后果。如果没这个心理来承担,就不要去触碰放纵。
该指责的也指责了,该批判的已批判,是否可以到此打住?是否可以放开胸怀,以宽容的目光来对待此事?给人一条生路,毕竟当事人正处于风华正茂的阶段,不该因这事而毁了一生的前途,何况他也是个受害者。